1.有大師:麗水市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應是遵紀守法、技藝精湛、群眾公認且在生產實踐中能夠起帶頭作用的技師、高級技師,或榮獲全國全省技術能手、市“五養”技能大師、縣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等稱號的優秀高技能人才,或掌握傳統技能、民間絕技的技能大師。
2.有團隊:工作室應擁有一支由不少于5人組成的技術技能人才團隊,成員為技能高超、業務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專業技術人才。
3.有保障:工作室所在單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、評價、使用和激勵制度;能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場所和相關設施、設備,每年有一定的經費支持。
申報程序
麗水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以企事業單位、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單位組織申報。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原則,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在縣(市、區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后,按有關文件要求,統一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。
申報材料
(1)麗水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辦表;
(2)申辦報告,內容包括申辦工作室名稱(格式為“麗水市+領辦人名字+技能大師工作室”)、領辦人和工作室成員簡介、工作室基本條件、所在單位對工作室支持措施,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計劃、主要工作方向等;
(3)申辦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;
(4)領辦人和工作室成員的身份證、職業資格證書、學歷證書、榮譽證書復印件;
(5)其他相關材料的復印件,包括市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和技術認定、技術創新等證明材料。 以上材料一式2份,統一使用 A4紙裝訂成冊,同時報送申辦表和申辦報告的電子文檔。
◆符合申報條件的對象請及時咨詢所在縣(市、區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,按屬地原則進行申報。
申報結束后,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專家對申辦單位進行評審,并對擬建設的工作室發文公布并授予牌匾,同時給予麗水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一次性2萬元建設經費支持。對麗水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技能大師,將優先推薦“浙江省技能大師工作室”領辦人和“浙江省首席技師”、省“杰出技能人才”、“中華技能大獎”評選;優先推薦參加省高技能人才國(境)外培訓。